河声丨记者采访遭粗暴阻挠,正当采访权岂容践踏?

   2025-08-23 kongyu820
核心提示:  记者采访,竟成“冒险之旅”。昆明广播电视台两名记者在正常采访中遭遇推搡动手、摄像机损坏,女记者更是在报警时遭击打后脑

  记者采访,竟成“冒险之旅”。昆明广播电视台两名记者在正常采访中遭遇推搡动手、摄像机损坏,女记者更是在报警时遭击打后脑。这一串动作如同一记重拳,不仅砸在记者身上,更砸在舆论监督的脊梁之上。好在警方及时介入,涉事人员已被控制。20日,中国记协发文《昆明台记者采访遭粗暴阻挠,正当采访权利不容践踏!》

  涉事的装修公司叫“梵高设计”,这名字真够讽刺。梵高笔下的星空再狂野,也容不下这般野蛮——签了60天完工的合同,拖到天荒地老;业主找媒体评理,就对记者动粗。更荒诞的是他们的辩解:“没亮身份就可以制止”,甚至轻描淡写将暴力归咎于“推搡时的意外甩打”。实际上,业主吉先生事前已明确告知将有媒体到场,此等托词实乃掩耳盗铃。“未亮身份”就可以制止拍摄?照这逻辑,商场售货员没戴工牌,顾客就能砸柜台?医生查房没穿白大褂,病人家属就能抢病历?这哪是“制止”,分明是用拳头给自家的违约行为当遮羞布。

  事件中,女记者后脑遭击打、手腕扭伤肿胀,摄像机镜头盖被打坏。暴力从来都是弱者的武器,强者的耻辱。无论涉事公司如何轻描淡写地称之为“推搡中甩了一下”,都改变不了其违法行为的实质。推搡能精准打到后脑勺?拉扯能让手腕肿起老高?这种“意外”,比魔术还玄乎,施暴者用轻飘飘的词语粉饰暴力。

  记者不是什么特殊职业,他们只是替公众去追问、去观察、去记录普通人。保护他们的采访权,本质上是保护每个普通人的知情权、监督权。回溯事件本源,记者介入本为调查吉先生遭遇的装修严重违约问题——契约精神遭肆意破坏,消费者权益被无情践踏。记者履行天职,将暗角置于阳光之下。李大钊曾言:“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记者正是这社会肌体的“铁肩”,扛起监督重担,为公众擦亮眼睛。对记者粗暴,实质是对公众知情权与监督权的悍然剥夺。

  20日,中国记协发文《昆明台记者采访遭粗暴阻挠,正当采访权利不容践踏!》表示:记者开展正当采访,报道事实真相,回应热点关切,是守望公平正义、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是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权利。中国记协已第一时间联系记者表示问候,责成云南记协进一步了解情况,坚决维护记者的正当采访权利。

  最新消息显示: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夏某某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处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200元。同时,经调解协商,梵高公司同意承担赔付摄像机遮光盖更换费用850元,赔付受伤记者在医院治疗期间费用及伤情鉴定费(依据发票据实结算),另赔偿记者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等费用20000元。经伤情鉴定,记者赵某某伤势为轻微伤。

  法治尊严,需要在每起事件中彰显。法律条文写得清清楚楚:殴打他人要拘留,故意伤害够得上刑责,砸坏设备得赔偿。这些不是摆设,是社会公平的承重墙。这件事的处理结果,将成为类似事件的风向标。如果施暴者得不到应有惩罚,那么将来会有更多人效仿。法治的尊严,体现在每一起具体案件的公正处理中。公众等待的是一个公正的处理结果,行业期待的是一个明确的权益保障,社会需要的是一个有力的法治回应。

  公义栖于何处?它栖于对法律毫无折扣的捍卫之中,栖于对舆论监督坚定不移的守护之上,更栖于整个社会对文明底线不容退让的共识里——这不是为了某家媒体或某个记者,而是为了让每个相信“讲道理能解决问题”的人,不陷入求助无门的绝望。(大河网河声评论员  邓随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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