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2.具有岗位所要求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毕业证书需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9年7月至2007年7月期间出生),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所要求的年龄为准。
4.报名者应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5.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3)因违法违纪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人员;(4)现役军人;(5)在读非应届毕业生;(6)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具体条件要求
1.2025年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定时间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其他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和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报考人员相关专业资格证书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书面结论。
2.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报考人员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社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者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的查询平台可查询认证。
特别说明: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辅修专业”便捷查询窗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fxzy.html电子注册的《辅修专业证书》,不作为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对应的学历和学位的查询依据。
3.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符合条件的岗位。
4.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所学专业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人员方可报考。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
5.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征得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