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服务区域户籍适龄儿童
1.户籍材料
适龄儿童信息将通过调取申报人同户人员资料的方式进行自动获取,如获取到请进行核对确认,如获取不到或者核对有误,需手动填写学生信息。
报名所需的户口簿首页(必填)、户主页(必填)、学生本人页(必填)、监护人页(必填)、学生出生医学证明(选填)、其他证明材料(选填)等材料,系统会优先采用自动获取电子证照的方式进行获取,如获取到请核对确认,如获取不到或核对有误请手动拍照上传。
2.房产材料
系统将自动获取申报人名下房产信息,如获取到请进行核对确认,如获取不到或者核对有误,需要上传:
(1)学生父母购房的:
房产证(必填)、其他证明材料(选填)
(2)学生(外)祖父母购房的:
房产证(必填)、其他证明材料(选填)
(3)安置房/自建房(含古大厝、原住民)的:
已办理土地房屋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选填)、与土地所有人关系证明(选填)、拆迁协议(选填)、拆迁股权证明(选填)、其他证明材料(选填)
(4)招生服务区域内无购房的:无需上传
(5)其他:(以上条件均不符合到此类申报)房产证明材料(必填)、其他证明材料(选填)
注:若所传房产证明材料无法直观体现产权人与适龄儿童关系,需在“其他证明材料”处上传产权人与适龄儿童关系证明材料。
(二)行政中心办公区、公共文化办公区在编在岗人员适龄子女
泉州市晋光小学(东海北校区)招生服务范围内的行政中心办公区和泉州市晋光小学(东海南校区)招生服务范围内市公共文化办公区的在编在岗人员子女申报请使用在编在岗人员本人的闽政通实名账户进行入学申报,根据系统提示填写工作单位和工作地点。系统后台将对申报人员的身份进行自动核验,如审核不通过时请根据后续通知补充资料。
(三)教育优待照顾政策对象
教育优待照顾对象请使用教育优待对象本人的闽政通实名账户进行入学申报,需提供以下材料:
1.人才类优待对象
人才证件照(必填)、其他证明材料(选填)
2.军人类优待对象
军人证件照/烈士等证明(必填)、其他证明材料(选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