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听——国咨律所每日法律资讯】 2025年7月4日星期五

   2025-07-27 kongyu860
核心提示:看每日法律资讯,知天下法律大事,欢迎关注国咨法听【高层法治动态】【最高检:发挥最高检咨询委员在提供决策咨询方面的作用】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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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法治动态】


【最高检:发挥最高检咨询委员在提供决策咨询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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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咨询委员工作会议。按照最高检党组工作安排,最高检咨询委员会组成6个调研组,围绕完善检察官员额机制运行、依法惩治常见多发轻微犯罪等主题调研并形成了调研报告。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强调,希望最高检咨询委员在提供决策咨询方面发挥更大作用,精准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当好最高检党组的“参谋部”“智囊团”,在联系服务基层、锤炼过硬队伍、检察文化建设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来源:最高检)

【国咨说】

此次会议是最高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部署的具体实践。随着司法责任制改革深入,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凸显,但员额分配、考核标准等机制仍需优化;同时,轻罪案件占比上升对治理能力提出新挑战。咨询委员的调研成果与建议将直接推动检察权运行更加规范高效,助力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目标。


【公安部:将采取措施严打医美领域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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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针对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近期曝光的医美领域乱象,公安部表明将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相关违法犯罪活动。公安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将指导重点地区公安机关,将打击矛头对准医疗美容领域中危害严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犯罪活动,全面摸排线索,强力破案攻坚,深挖彻查幕后组织网络和黑灰产业链,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国咨说】

公安部针对医美领域乱象采取专项打击行动,体现了国家对民生安全与行业规范的高度重视,是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举措。但根治医美乱象需“打击—监管—教育”多管齐下,构建政府主导、行业自律、公众参与的共治格局,才能真正守护人民群众的“美丽安全”。



【国内热点】


【广东:男子调包POS机“敛财”,被判一年八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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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林某网购一台收款POS机,登记注册并绑定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并潜入某餐厅,将该餐厅的POS机替换成自己的进行营收钱款。据统计,林某盗窃该餐厅营收款共计6.6万元。后,又退还餐厅营业款人民币近3000元。不久,林某在其家属陪同下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盗窃事实。案发后,林某家属代其退还盗窃的该餐厅钱款人民币6.3万元。武江法院经审理认为,其行为构成盗窃罪。综合考量后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没收相关作案工具。(来源:中国法院网)

【国咨说】

本案中,林某虽主动退赃并自首,但仍因犯罪性质和社会危害性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体现了法律对盗窃犯罪的零容忍态度。任何试图通过技术手段非法牟利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严惩。同时,商户与公众需提高警惕,共同筑牢资金安全防线。



【国际热点】


【匈牙利:雇主若逃缴社保将面临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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匈牙利国家税务和海关总署(NAV)宣布,自7月1日起,一项旨在明确雇佣关系的新程序将正式生效。NAV将对那些通过欺诈手段逃避为雇员缴纳所得税和社保费用(即“逃缴社保”)的雇主采取严厉措施。违规企业可能面临高达数十万福林的巨额罚款。公告明确,若雇主在收到通知后的15天内,未能依法规范其雇佣关系或完成社保申报,税务局将按每名员工10万福林的标准对雇主处以疏忽罚款。(来源:匈牙利新导报)

【国咨说】

匈牙利新规的实施,标志着该国在劳动权益保障和财政可持续性方面迈出重要一步。对于企业而言,合规经营不仅是法律义务,更是维护品牌声誉、避免突发风险的长远之策。随着全球税务监管数字化、智能化趋势加速,逃避社保缴费的空间将进一步压缩,主动适应变化方为上策。



【媒体评论】


【新华每日电讯:莫让AI造谣的“黑嘴”抹黑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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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谣言严重扰乱了正常市场秩序,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干扰了正常的市场运行机制,误导消费者的购买决策,降低公众对市场的信任度,进而影响社会的经济活力。就平台而言,要加快形成对谣言识别、分流、处置的靶向治理。对执法机关而言,对待花样翻新、不断迭代的AI造谣违法犯罪套路,要始终做到发现一起、核查一起、处置一起,统一执法尺度和标准,及时向社会公布,对不法分子形成震慑。对企业而言,一旦遇上造谣言论,要尽最大可能保留证据,及时向平台投诉举报,对虚假、侵权信息采取删除、屏蔽等必要措施,并及时与属地公安机关沟通、报案,防止不实言论持续扩散发酵。(来源:澎湃新闻、新华每日电讯)

【国咨说】

AI谣言的治理是一场“技术战+法律战+心理战”的综合博弈。平台需以技术破局,执法机关需以法治固本,企业需以主动防御化险为夷。唯有构建“预防—打击—修复”的全周期治理体系,才能守护市场公平竞争的底线,重筑公众对数字经济的信任基石。



【学者观点】


【孙海波(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教授):需要将研究重心从同案转向同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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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案同判是司法追求的重要理想,同案和同判是两个密切联系的概念范畴。长期以来,人们出于各种原因忽视了同判。为此,需要将研究重心从同案转向同判。绝对的同判并不存在,司法致力于实现的是类似的裁判。这种类似性需要满足形式与实质双重要件。形式要件着眼于裁决核心问题相似、裁决的事实基础相似、法律规范选择以及实体裁判结果大体一致,形式要件仅确保裁判具有初步的相似性。深层相似性仍有赖于实质标准的检验,需进一步满足法律适用方法一致、裁量在合理性的区域之内以及裁判价值导向一致的要求。同判是一种相对的司法要求,它依赖于特定的时空背景,并且可能会抑制司法的创造性。不科学的同判观只看重案件在裁判结果上的相似或趋同,而忽视案件自身的特殊性和裁判的多样化,在现实中有异化的可能及风险。为此,要认识到同判的内在限度,从观念、制度和方法上探求防范同判异化之对策。(来源:《中国法学》2025年第3期《“同判”的认定标准及其异化防范》)

【国咨说】

同案同判的终极目标并非制造“司法复印机”,而是通过形式与实质的双重约束,在确定性与灵活性之间寻找最优解。司法工作者需以“工匠精神”打磨每个案件的正义,同时以“系统思维”构建类案治理生态,使同判成为推动法治进步的阶梯,而非束缚司法创新的枷锁。唯有如此,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温度与力量。


【本期资讯团队】:

资讯编辑:张一诺 任鹏鸽

国咨说:律师陈冬梅

【服务热线】172 7776 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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